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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贷款暂行办法 抚住房综字〔2015〕第8号
发布日期: 2017-02-21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贷款管理,规避期房贷款风险,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房是指房屋已具备销售条件,但还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期房个人贷款是指借款人用于办理的购买期房的贷款。

 

第二章  个人办理期房贷款条件及程序

 

第三条  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贷款时,开发公司必须与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签订《期房贷款协议》及《关于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开发公司预留保证金的协议》。

第四条  借款人办理个人期房贷款的条件和程序,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偿还,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抵押物的处分,法律监督等条款规定依照《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借款人期房转现房手续由开发公司代为办理。

 

第三章 开发公司签订协议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开发公司办理期房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经国家有权机关年审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㈡法定代表人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用等级证书;

㈣开发项目五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㈤项目主体竣工封顶;对开发项目为多层和高层混合的楼盘,多层必须主体竣工封顶,高层工程进度要达到70%

㈥申请本次贷款楼盘住宅面积原则达到3万平方米。对信用良好,楼盘住宅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可上浮保证金率;

㈦楼盘预售达50%以上;

㈧自有资金投入达到40%

㈨不欠缴税费;

第六条  开发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㈠经国家有权机关年审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㈣企业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㈤上年及最近企业财务报表(原件);

㈥开发五证(原件、复印件);

㈦根据开发公司实际情况,需上报公司章程、联营协议等资料。

第七条  开发公司办理期房贷款一年后仍未转现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

    第八条  开发公司办理期房贷款的程序

㈠开发公司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首先应当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注明开发公司简介、经营业绩、信誉状况、财务状况、销售状况、工程状况、申请办理抚房售证号贷款等);

㈡管理中心个贷处负责对开发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核;

㈢初审合格后,管理中心个贷处相关人员到开发公司申请的楼盘进行实地考查;

㈣开发公司填写《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审批表》;

㈤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期房贷款协议》及《关于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开发公司预留保证金的协议》;

㈥管理中心个贷处书面通知营业大厅办理期房贷款;

㈦受理期房贷款个人申报。

 

第四章  期房保证金的收取

 

第九条  期房保证金以户为单位收取,收取标准为贷款额的10%;未封顶的楼盘,保证金按100%收取。

第十条  未封顶的楼盘封顶后,返还90%保证金。

第十一条  以项目为单位,保证金金额达到1000万元后,开发公司不再交缴保证金。

第十二条  对资质等级高,项目开发面积大的开发公司,在申请贷款的楼盘未封顶前,可实行管理中心、银行和开发公司三方监管帐户方式(按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第五章  期房转现房条件及程序

 

第十三条  开发公司期房转现房条件

开发公司必须向管理中心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申请转现。

第十四条  转现程序

    ㈠开发公司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期房转现房申请》并附上所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借款人名单(名单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贷款年限、购房地址等项)。

㈡管理中心核对借款人名单并向开发公司提供《期房转现房撤押证明》及《抚顺市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

㈢开发公司负责到市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撤押、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手续。

㈣管理中心与开发公司共同到市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章   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  开发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中心按《期房贷款协议》、《关于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开发公司预留保证金的协议》等有关规定对开发公司追究责任:

㈠开发公司提供资料不真实的;

㈡开发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为借款人办理期房转现房手续的;

㈢在期房贷款期间,借款人的《抚顺市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受到危害的;

㈣开发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房屋他项权证手续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56日起施行,抚住房综字(2008)第11号《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贷款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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