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
- 发布日期: 2021-09-09 阅读次数:次 【关闭窗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促进抚顺振兴贡献力量。
简化要件,优化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第二次及以后提取时,可不提供贷款合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水电煤气费可提供纸质收据,也可提供手机缴费凭证;银行贷款出款凭证,可提供手机银行、银行短信等相关信息作为依据;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的,减少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借据等要件,职工只需要出具基础要件即可办理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由职工本人提供无房证明改为由公积金业务部负责查询,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减少了复审、办事处负责人审批环节,只需初审一步即可办结。
科技引领,优质高效。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及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科技引领,先后开通网厅、完成辽事通APP对接,电子证照系统接口调试,在册登记电子印章两枚,覆盖内网核心系统和外网网厅,目前运行稳定,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修改密码短信签约、个人明细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单位明细查询、单位打印缴存登记号等业务通过自助终端机、抚顺政务网等多种途径实现秒办。截至八月下旬网上业务申报量为9661件,办结率及群众满意率100%。
柜台前移,用心服务。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重便民利民办实事,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深入企业,深入服务对象,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多名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疾无法到前台办理业务的职工多次上门服务,将柜台前移到职工家中,职工病床前,甚至移动到马路边;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了解民情民意,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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