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现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发布日期: 2019-07-23 阅读次数:次 【关闭窗口】
近期,大量客户咨询关于二手房抵押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区证)的相关问题,现对此做出解答。
根据我中心抚公金发[2018]32号文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9月起,不再收取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产权证),并且为已办理完二手房贷款抵押手续的客户,返还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产权证)。
办理流程:主借款人(代办人)持主借款人身份证到我中心服务大厅10号窗口办理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工作人员通知的日期主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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