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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手续
发布日期: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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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自2018年6月1日起,凡职工购买本市二手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取消户口迁入所购房屋地址的相关证明和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缴纳该房屋水、电、煤气中任一项公共事业费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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