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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疫情期间二手房贷款 可拨入买房人账户”的报道
- 发布日期: 2020-04-17 阅读次数:次 【关闭窗口】
根据《抚顺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则》
(抚公金发〔2020〕2号)文件,购买二手房的需先提供未过户的不动产权证来我中心预审,通过后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转让合同、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收据、房屋交易申报单等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如疫情期间有特殊情况的,需由双方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二手房拨款可打到买房人账户,宽限期统一延至6月30日。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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