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5-09-25 阅读次数:次 【关闭窗口】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中心党组书记在巡察反馈后,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制定详细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分解,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领办,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亲自推动方案的实施。同时,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共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问题21个。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整改机制。中心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党组专题工作会议,全面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总支,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研究并制定《中共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六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三单合一”的整改台账,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行销号管理。
2.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整改举措。建立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管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3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先后召开10次党组专题工作会议和2次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3.聚焦重点难点,整改成果显著。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的“三单”管理模式,实现了整改工作的精准化、规范化;推行了“整改+建章立制”的工作机制,通过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项工作,在多个方面取得了典型成果。在党的建设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序开展党支部换届、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标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公积金业务工作方面,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优化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6项、贷款政策5项,缴存职工满意度大幅提升;在内部管理方面,修订了《中共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制定《2025年内审内控工作计划》《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贷资产处置实施方案》《2025年抵贷资产处置工作计划》,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项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1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2个,尚未推进问题0个;指出意见建议4个,均已贯彻落实。制定整改措施36条,已完成34条,制定制度8个。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21个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研讨不充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交流研讨,每季度至少交流研讨1次,全年交流研讨不少于4次。
整改成效:①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研讨主题及时间安排。2025年以来,已组织党组会议学习3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9次,研讨发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效推动业务发展、破解工作难题、促进学用结合。
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每次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学内容”,同时,创新学习形式,通过“领学+多媒体学+研讨”模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整改成效:①已成立资产处置领导小组。
②中心已制定了《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贷资产管理处置实施方案》以及《2025年抵贷资产管理处置工作计划》,并已按照方案和计划执行。
③由分管领导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研讨会,对于形成的工作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交至中心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进行审议。
3.关于“内审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成立中心内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总支牵头,组织归集提取管理部、信贷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抽查检查力度,提高抽查检查覆盖面。
②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认真仔细查询盘亏部分资产,同时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成效:①召开中心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内审内控工作,成立中心内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5年内审内控工作计划》,明确检查标准与责任分工。通过“电子稽查+实地检查”方式,对2024年11月以来,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全面开展排查,同时,将内审范围延伸至固定资产、公章档案管理及财务管理等领域,形成专项检查报告1份,及时反馈至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内审内控检查,各部门风险防控意识显著增强,业务办理规范性显著提升,内审工作的实效性得到充分体现,为公积金业务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②中心有32件固定资产,共计97.34万元,无实物。经过全面盘点核实,32件固定资产,已全部找回。
4.关于“意识形态培训工作不到位、意识形态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围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舆情应对等内容,邀请市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同志到中心进行专题培训,覆盖全体党员干部,有效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谈话制度,对新提拔、轮岗交流等岗位变动人员实现谈话覆盖,切实将意识形态责任压实到岗位、传导到个人。
5.关于“履职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按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增强履职主动性。
②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以王庆华开除党籍作为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对照检查。
整改成效:①2025年以来,已按时召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责任分工、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以王庆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查摆出政治意识淡化、责任担当不足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整改,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显著提升,为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廉政谈话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讲廉政教育党课,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党课。
②加强廉政谈话,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岗位人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做好谈话记录,并将谈话记录进行妥善保存。
整改成效:①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2025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开展专题调研6次,形成调研过程中发现问题、责任、任务清单3份,调研过程中精准查摆廉政风险点9个,并针对性制定解决措施9条。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开展廉政教育党课3场,覆盖党员60余人次,有效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②建立“日常谈话+节点提醒+任前警示”三位一体谈话机制。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针对性廉政谈话,累计谈话40余人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谈话全覆盖。同时,严格规范谈话记录标准,确保谈话内容可追溯。通过整改,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关于“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在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中心全体党员以王庆华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对照检查。中心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得到警醒,受到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引以为鉴。
8.关于“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中共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工作,新增行政账户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内容,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界定标准。通过整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更加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显著提升,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为党组决策规范运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中心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全面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明确划分决策权限,2025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议集体决策,杜绝以主任办公会替代党组会决策现象。同时,健全纪检组全程监督机制,会前向纪检组报备会议议题内容,邀请列席会议,接受监督。2025年以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31次,其中纪检组列席20次,对未现场列席的11次党组会议,均在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报送纪检组进行备案。通过整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透明度显著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10.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对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中心各党支部按时召开支委会议,2025年以来,累计召开支委会37次、支部党员大会31次,开展党课学习11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21次,实现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同时,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标准,对会议时间、参会人员、讨论过程、决议事项等内容进行完整详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规范。通过整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和严肃性得到显著提高,党员参与积极性明显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
11.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党费收缴,收缴党费缴费人本人签字。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流程及签字确认要求,解决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组织向全体党员解读党费收缴政策及管理规定,强化党员主动缴纳党费意识。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已完成全覆盖整改,实现党费缴纳100%由缴费人本人签字确认,有效杜绝代签、漏签现象。通过整改,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显著增强,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得到全面提升。
13.关于“干部配备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及时补充副科实职干部,改变中层干部断层情况。
②调整优化干部队伍配备,为新宾业务部、新华业务部补充在编人员。
③进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14.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干部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双签字”制度,2025年以来,对10名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一人一档”深度核查,由中心党组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出具廉洁意见,确保干部“廉洁关”审查零疏漏。同时,在任职公示环节公布专用举报电话、联系地址,畅通问题反馈渠道,任职公示流程严格按照“从发布公示通知第2个工作日起算、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的标准执行,对干部任用公示进行全程纪实管理,确保公示时间、程序、内容规范统一,切实提升选人用人业务水平。通过整改,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大幅增强,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15.关于“公积金中心对2019年巡察发现超标准报销及违规发放补助、奖金的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16.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②多次向市政府申请都市圈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于2024年获批,当年中期预算调整未能予以追加预算,于2025年预算中批准。期间与在用软件维护公司积极协商着手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技术支持,软件公司做出了充分的准备。
整改成效:①2025年3月份,中心出台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限额等5条新政策,并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5〕6号)文件,详细介绍了贷款优化政策,并同时正式施行优化后的新政策。
②抚顺市住房公积金都市圈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完成了系统开发测试,已上线稳定运行。
17.关于“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缺乏清晰指引、公务员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专户内的时间滞后、公积金管理制度细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研究制定出台《抚顺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②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公积金汇缴到专户时间滞后的问题。
③在《<抚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中对翻建、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要件进行明确。
整改成效:①填补了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制度空白,明确缴存范围、标准及责任义务,规范业务流程,为归集工作提供了统一、科学的制度依据。
②中心已给市财政局发函,期间与市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将有关政策作了解释,7月1日收到了市财政局的复函,因当前财政资金状况紧张,为优先保证“三保”支出,暂无法实现每月发放工资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到公积金账户,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8.关于“‘商转公’带押过户在政策上、数据上未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协同与不动产中心沟通研究“商转公”带押过户具体实施措施。
整改成效:已经与市不动产中心完成协商,并同步与抚顺市工商银行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截至目前,已有贷款人通过“顺位抵押”方式,提交了公积金贷款申请。
19.关于“履行风险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顺欣担保公司的承担风险能力进行风险评估。
整改成效:已经完成对顺欣担保公司承担风险能力风险评估工作,审计结果显示,顺欣融资担保公司存在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问题,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均处于较弱水平,综合评估其对外担保能力(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不足,无法满足我中心业务合作要求。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不再与顺欣融资担保公司继续合作。考虑到现有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及稳定性,与顺欣融资担保公司延续合作到2025年7月31日(含)止。在7月31日前过渡期内,完成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借款合同》的修改,并于8月1日正式启用。同时已经开始对顺欣担保公司所担保的逾期贷款进行了首笔代偿流程。
20.关于“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中补充纪律检查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整改成效:已于7月15日完成中共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补充纪律检查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增强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1.关于“2020年国家审计署对抚顺挪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金利息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时间表。对于2023年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通过党组会议研究,以传签代替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落实审计监督整改落实要求,以文件传阅会签方式落实整改措施,整改不坚决、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在市财政局的积极协调下,涉及使用保证金利息的单位,均认可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归还渠道,已于2025年7月将资金归还至我中心保证金账户。
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将审计整改工作经党组会议传达落实,进行全面整改,并立行立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2个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化建设未达到规范性安全性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配备集成的硬件环境监控系统,系统会自动发送告警邮件,提醒即时处理,确保故障及时响应。配备动环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机房温湿度等环境参数,确保机房环境稳定。定期进行软件层面巡检,定期清理系统日志和文件碎片,确保服务器、数据库以及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积极推进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化建设工作,更新系统时严格遵照2022年颁布的《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中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标准执行。
阶段性整改成效:已经完成系统升级案例分析调研及系统建设的方案和预算。
未完成整改原因: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化建设项目工程比较大,资金需求难以在预算中解决。
下步工作打算: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化建设项目工程比较大,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改,第一阶段目标: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私有云系统方案的预算。第二阶段目标:计划于2026年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第三阶段:计划于2027年底完成项目实施。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2.关于“在保贷款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潜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与各委托银行合作,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逾期率。
阶段性整改成效:中心正筹备与各委托银行开会,研究逾期催贷的具体措施。
未完成整改原因:正在筹备会议。
下步工作打算:按照中心与各委托银行研究的逾期催贷措施计划施行。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0个
(四)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政治方向”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领中心干部、职工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要素服务大局的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公积金政策,2025年以来,优化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6项、贷款政策5项。同时,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完善内审内控机制,堵塞风险漏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引领中心党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关于“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成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及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公积金工作全过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意识形态教育,邀请市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同志到中心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制度规范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
3.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力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制定《202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建工作和公积金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注重党组自身建设,规范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决策程序。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组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通过公开选拔、重要岗位定期轮换等方式,选拔任用10名优秀干部,组织开展干部轮岗交流8人次,涉及财务审计、信贷管理管理等关键岗位,为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力量保证。
4.关于“履行好审计、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常抓不懈,扛牢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和中心整改工作方案,紧扣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要压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完成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同加强中心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等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实效,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把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做扎实、做到位,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57586506;邮政信箱: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9-2号;电子邮箱:fsszfgjj@163.com。
中共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