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
- 发布日期: 2024-03-26 阅读次数:次 【关闭窗口】
自2015年面向社会公布《抚顺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起,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每年都向社会全面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2024年3月26日中心已经将《抚顺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公布,让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运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作用,公布住房公积金家底释放出透明公开的信号,下面让我们对年度报告进行解读。
一、发挥公积金制度优势,力促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2023年,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0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6.8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86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24.80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575.0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31%,90-144(含)平方米占76.70%,144平方米以上占3.99%。购买新房占68.8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1.1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3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5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39%,30岁-40岁(含)占40.57%,40岁-50岁(含)占21.97%,50岁以上占11.0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0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93%;中、低收入占94.60%,高收入占5.40%。
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44笔4,984.60万元,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2,947.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068.25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2万笔198.65亿元,贷款余额78.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4.21%、-3.5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关注2023年数据,释放出透明公开的信号
1.2018家
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13家,净增单位39家;新开户职工1.19万人,净增职工0.05万人;实缴单位2018家,实缴职工17.07万人,缴存额31.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7 %、0.29%、1.33%。2023年末,缴存总额396.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76%;缴存余额118.57亿元,同比增长1.93%。
2.7.58万名
提取:2023年,7.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70亿元,同比增长27.3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92.96%,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78.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7%。
3.20664元
2023年(自然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上限为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抚顺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664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市(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
三、加大租房提取公积金支持力度,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2023年8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有关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落实租购并举制度的总要求,我中心提高了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优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频次。
1.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年最高提取额度为12000元,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2.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频次。缴存职工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12个月提取次数不得超过12次,每次提取日期与上一次间隔不得小于30天,12个月内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夫妻双方提取的,两人各自提取次数不得超过12次,但两人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政策发布之前,已足额提取和未足额提取的缴存职工,均须满12个月才能再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政策发布之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未足额提取的,在上次提取日期12个月内,可对不足12000元的部分按政策规定进行补提,已足额提取的,不能补提。
四、调整提取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工作部署,方便缴存人跨区域办理业务,2023年2月初,中心对《抚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提取管理办法在结合上级政策更新和业务实际办理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了提取业务办理要件,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五、年度报告相关指标解释
(一)实缴单位数:指当年实际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数。
(二)实缴职工人数:指当年实际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
(三)当年缴存额:指当年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实际汇缴、补缴金额和结转利息)。
(四)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五)异地贷款:指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用本市资金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六)个贷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七)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率。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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