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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门服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3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门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举措,切实将老弱病残人群等特殊群体的需求纳入日常工作之中,真正解决重点问题和特殊群众的实际困难,现制定《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门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老弱病残等导致行动不便,不能到办事窗口现场办理的职工,服务对象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服务条件

1、服务范围为抚顺市内4个区、3个县和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的企、事业单位及缴存职工;

2、服务对象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服务类型涵盖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不包括提前还款)。

三、申请程序

1、符合上门服务条件的对象,可电话与各业务部预约

或委托代理人前往各业务部申请“上门服务”,填写《上门服务申请表》(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服务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要件等有关材料等;

3、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上门服务申请后,应当及时

予以答复。予以上门服务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4、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代理人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地点。

四、服务程序

1、登记业务部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2、登记业务部上门办理时,必须当面询问申请人相关情况,以确认申请人真实意愿,并由服务对象签字或按压手印确认;

3、对服务过程进行取证,可根据需要选择拍照或摄像。上门服务的照片或影像资料应归档保存。

五、上门服务要求

1、“上门服务”须至少2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人员应按要求着工作服,佩戴工牌,疫情期间应佩戴口罩并做好防疫措施;

2、上门服务工作人员按规定向申请人宣读和告知相关情况,并通过交谈目测申请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确保一次“上门服务”即可完成;

3、上门服务时,工作人员应自行携带笔纸及相关用品,举止文明、服务热情,不得故意拖延、刁难办事群众;

4、各业务部按序安排上门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一般应

为工作日。

六、不能提供上门服务的几种情形

1、服务对象思维不清、听力障碍,既无法用语言交流,又无法文字交流,目测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2、上门地点为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或其他医院的传染病科室、精神病科室的;

3、服务区域存在环保、治安等安全及健康警示或者被疾控部门列为风险区域的;

4、有必要终止或暂停“上门服务”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贷业务部:顺城区新华大街19-2号交通银行河北支行二楼,贷款咨询电话:024-12329,联系电话:57586531

新抚业务部:新抚区中央大街17号建设银行中央大街支行,联系电话:52605111   52630788

顺城业务部:顺城区临江东路19-9号 交通银行1楼  联系电话: 57880676

望花业务部:望花区和平东路52-1号工行雷锋储蓄所二楼,联系电话:56380160  56429789

东洲业务部:东洲区东洲大街3号农业银行东洲支行二楼,联系电话:54639730  54649968

矿区业务部:新抚区东一路10号中国银行二楼,联系电话:52720187  52720186

抚顺县业务部:顺城区新城路东段抚顺银行二楼,联系电话:57851219   57851259

清原业务部:清原县农业银行,联系电话:53021875  53021870

新宾业务部:新宾县建设银行,联系电话:55021494  55021490

 

开发区业务部:李石经济开发区悦鑫国际文曲街与顺安路交汇处锦州银行二楼,联系电话:56592061   56592756

 

附件: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门服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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