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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03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为了让广大缴存职工更好地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我们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第一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了,原政策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现政策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20%,不再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区分,也不再区分首次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4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50%。现政策将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25%,不再区分首次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条:调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因国家延迟退休政策,现将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进行调整,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第三条: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该政策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夫妻双方婚前分别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均已结清,婚后可以再次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四条: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政策规定对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当期可贷额度的1.5倍,提高后的可贷额度不超过规定的贷款限额。单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贷80万元,双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最高可贷50万元。
第五条:提高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夫妻双方均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限额仍为80万元。
您也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部咨询相关政策,信贷管理部咨询电话:024-5758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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