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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0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及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需要修改相关参数设置,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可能出现延期发放,敬请谅解。系统调整期间贷款业务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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