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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省棚改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2-28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2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暨棚改工作会议。陈求发省长、薛恒副主席对做好今年棚改和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行了部署,省住建厅魏举峰厅长传达了国家棚改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省棚改和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行安排。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棚改各项工作,会后,我市分管市长朱光明批示市住建委要组织各县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棚改工作,加快融资贷款,确保完成棚改节点任务和全年目标。市住建委组织各县区召开推进2017年全市棚改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区棚改工作进展和研究落实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2017年棚改工作计划及进展
    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共2627户,我市将其分解为10个项目,已落实到各县、区。一是城市棚户区改造6个项目、1149户,其中:顺城区1个项目、110户,东洲区3个项目、750户,沈抚新城2个项目、289户;二是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宾县3个项目、1455户;三是垦区危房改造新宾县1个项目、23户。
    目前我市2016年提前征收改造和年初新启动项目已达368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4%。我市确保按时完成国家和省要求的序时工作进度,3月份完成计划任务的30%,6月份完成70%,9月底完成全部计划任务的工作目标。
    二、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2016年我市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将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去库存有效结合,去库存面积达76万平方米,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同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我市继续积极推行市场化解决安置房源,除新宾县垦区危房改造项目为维修翻建外,其余项目均采取新型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要求货币化率达100%。其中,政府购买存量房源安置2494户,占总计划95.8%;货币化补偿110户,占总计划4.2%。预计去库存15万平方米。
    三、强化责任落实及监督检查
    为确保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联合执行督查机制,实行月通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建立项目推进调度制度,成立督察组,不定期督查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落实奖惩办法和问责机制,将棚改工作纳入了各级干部的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为本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主体,负全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对工作进度滞后、计划任务未完成县、区政府进行约谈、问责。
    四、加快融资贷款工作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工作,2016年四季度开始就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2017年棚改启动工作,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早启动、早部署,落实责任,必须按时限完成各节点任务,并提前启动2017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工作。
    2016年11月我市开始启动2017年棚改项目贷款包装工作。目前,已完成棚改包装贷款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手续工作,贷款各项要件已上报省开行评审,并已通过国开行省分行贷委会批复。同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招投标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并由采购主体市住建委与承接平台抚顺市城投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棚改项目服务协议》。

    来源: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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