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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清原业务部协助残疾职工 办理公积金支取业务
发布日期: 2020-07-31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清原县某机械厂职工刘某,因脑干出血,导致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清原业务部前台办理业务,委托其妻子代为办理。工作人员在询问情况后得知该职工正在楼下。随即,工作人员前往并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积极为其办理支取公积金业务,得到了委托职工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主动作为,积极为困难职工解决问题,是清原业务部的全体职工的服务宗旨。今后,我们会继续为广大职工和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民的服务。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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