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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8-04    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核算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工作。

    2.机构情况,由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变成事业单位,由原来的9个处室调整为5个科室,分别为:党政群工作室、财务审计部、归集提取管理部、信息客服管理部。分支机构由原来9个调整为5个

3.人员情况,2021年退休3人,新考入1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742.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4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35%。主要是特设户存款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6.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1%。主要是预算项目年末验收有未付款情况以及软件维护项目预留质保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31.32万元,降低11.72%,主要原因:一是应全市统一要求,压缩预算资金二是一体化系统逐步完善,新增业务节点逐渐减少

(二)支出总计173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4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7.11万元。

2.项目支出68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4%。主要包括科技信息费、绩效考核、公积金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8.71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新考入15名事业编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62万元。

主要是软件项目预留的质保金以及年末预算项目有未支付的款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5.9万元,降低94.7%,主要原因:一体化系统新增节点减少,导致预留质保金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96万元,项目支出498.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51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新考入15名事业编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有所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3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33.17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1616.6万元,占9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3万元,其中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6.0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24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33.1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33.17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1616.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2.22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整年未接待过相关人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中使用去年结转金额744.43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3%,主要是按照市里要求,严格压缩相关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6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48.0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新入职13人,公用经费以及人员类支出均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682.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仍有不足,年初预算使用度仍不够高;二是抵贷资产清收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资产风险较高;三是软件系统等相关平台需不断升级更新完善,业务才能顺利完成。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预算项目资金使用应加强管理,负责的项目的相关部门与财务部应加强沟通,合理规划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抵贷资产管理,做好抵贷资产维护与清理工作,降低我中心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三是做好一体化系统等相关平台的更新升级工作,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等业务的办理,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完整版

2021年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以及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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